关于申请增列陕西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经学校与陕西理工学院协商,决定推荐我校部分优秀教师担任陕西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本次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一级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通知本院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中青年学术骨干,对照陕西理工学院“关于印发《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修订稿)》的通知”(陕理工校发[2011]100号)中,第二章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并根据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处《关于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的遴选范围,积极申报。结合我校实际,对申请人是否担任过辅助指导研究生工作不作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请认真按照《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修订稿)》中第三章“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程序”,将第十六条所要求的材料(简况表: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份)于11月19日(星期一)前,送交学科办(3701办公室)。
陕理工研[2012]18号 关于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陕理工校发100 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doc
附件1+附件2 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导师简况表.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