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了解和传达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学科建设以及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政策与方针,跟踪国内外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最新政策,为学校学科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建言献策。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顶层设计;负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阶段性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检查评估、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培育、遴选、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3.负责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经费预算、财务审核、中期检查、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负责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培育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工作。
4.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以及学位授权点的培育、遴选、申报、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5.会同教务处做好学科与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工作,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
6.负责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的运行与管理。
7.拓展研究生教育协作空间,开展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