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学科新闻重点学科学科队伍研究生培养政策文件机构介绍下载中心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我校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01 09:00   审核人: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近日通知(陕教位办〔2015〕8号)要求,结合《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15年度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以下简称“示范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他高校相关学科共同申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为进站单位,企业、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他高校为设站单位。要求设站、进站单位已具备3年以上的科研合作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经验。

二、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样本)》(见附件2)。

2.择优遴选

学校首先将各学院“示范工作站”申报材料报送至进站高校,由进站高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陕西省教育厅,等待教育厅进一步遴选。

3.批准授牌

经教育厅择优遴选的“示范工作站”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学位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人社厅、省国资委审定批准并授牌。

三、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将初选推荐的“示范工作站”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一)前发送至学科办邮箱(wnsyxkb@163.com),纸质版经进站高校审核通过后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6份;

2.《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样本)》(见附件2)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

3.《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3份;

4.相关文件与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杨春丽

联系电话:0913—2135818

附件【附件2 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表(适用于高校与高校联合申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