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学校在厚德楼四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工作及待遇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进一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教书育人。
为加强建设和持续壮大高水平学术队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校此次出台的《规定》主要面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以及广大中青年博士后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他们是学校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是高水平课题的主要来源者,取得的成果、奖项层次高,还多是学校及中省市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称号的获得者,对提升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发挥着引领作用。《规定》的施行,旨在支持、鼓励高层次人才成为“接地气”的人,将习总书记讲的“扎根大地办大学”“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在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为渭南和陕西的发展提供智库支持。
我校的办学宗旨一贯是立足地方,培养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人才,这就要求教师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要深入实际搞科研,要依托学校目前建有的“‘智慧城市’工程技术中心”“3D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0多个“接地气”的校市、校企共建科研平台从事科学研究,要求大家深入基层,带领学生一起从事科学研究,全面形成与双师型教师一起攻关的氛围。学校连年设立众多“接地气”的科研项目,鼓励教师深入地开展科学研究,从而在切实的科研中加速实现科技创新。
《规定》充分体现学校政策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主导思想,对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大,主要表现在:高层次人才教学津贴、科研奖励成倍增长;主持国家项目,除项目经费外,给予项目研究补助经费支持等多个方面,并努力使高层次人才从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确保高层次人才愉快、潜心、有创作性的进行教书育人和学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