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2015年度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的决定》(陕教位[2015]10号),我校成功获批“陕西科技大学-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和“陕西理工学院-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2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这是我校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以及积极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取得的突破性成绩。
“陕西科技大学-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是我校与陕西科技大学联合申报,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陕西理工学院-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是我校与陕西理工学院联合申报,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学科。
根据《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10号)规定,建立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是落实我省《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部署我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我省研究生教育质量。
自2010年以来,我校积极与省内外高校开展合作培养研究生事宜,目前,我校已与14所高校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并开展实质性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聘请导师专门承担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并且导师人数逐年增加。这两个示范工作站的获批标志着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又有了新的突破,为硕士点申报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保障。